黄忠鑫寄庄户的成立与长期延续———徽州富溪程氏家族宋元明文书考析原题目:黄忠鑫寄庄户的建树与历久延续———徽州富溪程氏家族宋元明文书考析
摘要:徽州府息宁县的富溪程氏家族自南宋至明代开立并维护了众个坟茔寄庄户。他们保全了一批较完备的诉讼档册,此中有不少宋元土地生意、征税测量、主仆干系等方面的文书,并正在明代区别工夫收罗新的地籍文书、更新户名,是寄庄户历久延续的有力证据链条。代办人是徽州家族维护寄庄财富的另一个主要机制,此中坟仆操纵各工夫官府对土地税收整饬的契机,侵夺土地,成为激发寄庄纷争的要紧道理。但富溪程氏家族并未是以更调坟仆,而是正在保留等第性身份的条件下,延续维护人身依靠干系以行为驾御手法。
作家简介:黄忠鑫,暨南大学汗青学系副讲授。本文是邦度社会科学基金巨大项目“中邦古代户籍轨制商量及数据库扶植”( 同意号: 17ZDA174) 阶段性结果之一。
寄庄户是指超过政区鸿沟占领土地的人户。他们没有正在土地所属地假寓,却正在本地开立缴纳钱粮之户籍。唐代敕文中就已显着产生了“寄庄户”一词,虽未纳入正式的户籍,但父母官府已对这类浮寄客户实行挂号约束,属于客户之上层。明代寄庄气象遍布天下。洪武二十四年( 1391) 奏准攒制黄册式样时,即已招认“外郡寄庄人户”之存正在,并将这类人户编排为里甲畸零。这也酿成明中叶从此地方社会赋役抵触的扩展,相应的更始步骤则渐渐汇入了摊丁入地的趋向之中。
现有商量中,关于寄庄户变成和影响,要紧按照政书、司法等各样官方文献和士绅文集的描摹,从钱粮财务料理、地方社会治安等角度伸开接头。寄庄户之建树,自身就代外官府对民间生意举止的招认,以及赋役料理重心从人户转入土地的趋向; 地方社会权势为了保留便宜,也会正在邦度轨制空间下追求寄庄户的历久存正在。观看角度的转换,可认为咱们领悟寄庄题目供给新的偏向。为了寻求地方社会相干战术之线索,则有须要对民间文书实行发掘。上海藏书楼所藏《富溪程氏中书房祖规家训封坵渊源合编》是徽州息宁县富溪( 今为大阜瀛村) 程氏宗族文书汇编,收录了众份宋元以及明代前中期的文书,有较强的连贯性,即对此题目颇有助助。
《合编》卷首载有“宣统辛亥夏录成”字样,可知该书抄写于 1911 年,但其后的记事又有民邦三年( 1914) 、七年字样,注解后续仍有补充抄入。全书要紧分为两大部门,上篇为程氏族规家法,下篇要紧是数处程氏先人坟茔的诉讼档册。这批档册都属于富溪程氏中书房,以是下篇卷首便追溯该房鼻祖( 富溪十世祖) 、生计于宋元之际的中书舍人程骧,列有程敏政撰写的《宋中书舍人松轩程义冢碑》,以及万历十六年( 1588) 的起诉和状词,题为《摘录祖墓渊源考》。之后是地方名宦吴尧臣、丁知县、殷正茂关于程氏文书汇编的题词。另有程氏家族的两份维持祖墓的合同文约,一份是万历十二年保全世墓合同,另一件是雍正二年( 1724) 两房禁革坟山合同。正在这些文献之后,便是三套明代坟茔渊源录。高岭葬程氏八世祖程汝砺( 字用之) 伉俪,厉田东充葬吴孺人,两处坟茔皆为程思礼( 汝砺之子) 所置买。渊源录都是明代程超宗所汇编,既有对案情全经过的概述,也附有很众区别工夫的协定文书抄件和诉讼往还文书等。结尾是“附录”,即“附将祖墓经有起衅者便叙梗概”,将晚清民邦工夫的息宁、歙县众处发作纠缠的坟茔详图、梗概以及相干文书连续抄入。外 1 归结了这些文献的根本情状和实质组成。
外 1 所列文书汇编涉及的祖茔中,高岭和厉田均正在南宋置产而设立寄庄户。三套祖茔渊源录显示,富溪程氏正在几场诉讼中,出示的文书证据链年光跨度长,不只是宗族维持便宜的书证原料,也是王朝赋役轨制与下层社会演变之记载。此中尤以《高岭录》最为完备和周密。
徽州民间文书也保全了一批南宋至明初文书的原件和抄件,鞭策了社会经济史、公私文书式样的商量。正在明清以降的家族簿册文献中,也时常发掘早期珍稀文书的抄件。古代中邦实践上是一个“好讼社会”,协定文书行为主要的书证而受到广博珍视。关于寻常公众而言,除了保全各样公私文书原件外,也将文书抄写或刊印成册,行为家庭或宗族的家当而保全下来。是以,《合编》中载有相当数目的宋元时间文书并不偶尔。
已有学者对《高岭录》所收的南宋户帖文书实行了真伪占定,并由此激发对宋代户帖及相干赋役轨制的再接头。正在《合编》所录宋代文书根本确凿牢靠的根蒂上,本文拟正在诉讼后台下,周至考据和说明《高岭录》为中央的各样文书,从长时段视察富溪程氏的寄庄户正在宋明赋役轨制演变下得以历久延续的机制。
寄庄户建树的条件是跨境采办财富,寻常是跨县生意,而县以下的乡里、乡都间的生意也属于寄庄,如明代夸大里甲编排“务不出本都”,跨都的土地生意也属于寄庄周围。高岭和厉田东充两处坟场都始购于南宋,相干协定要紧实质如外 2 所示。
外 2 中摘录协定消息契合南宋相干轨制。最初,协定生意皆用“官会”。这是创始于南宋初年的纸币,“绍兴暮年,因军兴复置交子务,体仿民间寄附会子印制官会,张官置吏”。正在《徽州土地干系》编录的九份宋代徽州土地协定中,用官会外述价钱的就有八例,年光跨度从淳祐二年( 1242) 至咸淳六年( 1270) ,正巧皆为南宋后期,注解此时官会仍正在徽州地方社会通行。宝庆元年协定中正在价钱末尾另有“省”字,是“省陌”之意,以不敷百数之钱作百钱运用,相当于货泉尾数。其次,协定中还产生了“角”行为土地面积单元。据宋人纪录,“绍兴中,李侍郎椿年行经界,有献其步田之法者,若五尺认为步,六十步认为角,四角认为亩。”是以,从绍兴经界入手下手,沿用了“角”行为盘算单元。宋元至明初的协定文书和鱼鳞册中,关于田产山塘的等第之标注,还以“夏”( 下) 、“尚”( 上) 、“忠”( 中)等暗示,《厉田录》中的夏山,即为劣等山之意。结尾,立契人常带有乡里( 都) 的消息。外 2 产生的千秋乡位于息宁县南,履仁乡则位于息宁县西,辖有回溪等 5 个里。崇化乡正在开化县北,包罗八至十二都。归纳来看,《合编》所录协定入网量单元、土地等第的用词均契合当时文献的相干记载,也与现存南宋协定实物式样相相仿。要紧的区别点正在于宋代协定书写立契年光时,天子年号接正在契末文字书写,均不昂首,而《高岭录》抄写时,则将年号另起一行书写。
南宋时,程用之不囿于本乡本土,正在开化高岭自择葬地,是笃好地形、夸大山川体例的地舆术数之典范例子。是以,《高岭录》保存了跨途( 省) 跨县生意文书。有两件文书被标注为《息宁县移合开化县立户引》,纪录了交割税粮和立户的合节。第一件题为《徽州途息宁县引》,其文曰:
今差人赍公函一角前赴衢州开化县,照侍读程宅干人汪胜乞合乡司立户收税,仍乞给榜限制者,右仰被差人准此提醒践诺,不得有违。
正在《高岭录》及其续鸠集,程氏不停将宋元文献行为证据,自称“置产附籍,累经测量,版籍可征”。但宝庆元年户帖抄件产生了“徽州途”字样,乃元代的行政区划。这一显著的错讹恐怕只是誊录人失误,而正在明代的诉讼经过中,也没有发掘这一细节的讹误。惟有刘氏称其“将宋朝年间假作契书文约,无凭考察,架布密情,谎告同宗故祖系伊守坟奴婢,一概讹占前项地段”。不过刘氏的成睹,似未惹起官府、地保等人的提神。况且,他质疑的是宋元协定文书实质,亦没有指出户帖文书的样式存正在如斯显著的疑点。
《高岭录》的档册完结于正德元年蒲月,不过状纸又有正德三年、四年字样。原委将文献前后规律对比可知,“年”应为“月”之讹误,即正德元年三月、四月,当为传抄失误。其它,明代中叶编成、清雍正年间仍有补充的《茗洲吴氏家记》中,也将正统年间的婺源县称为“婺源州”,亦为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之名。朱开宇以为这是笔误或惯称。是以,行政区划通名的瑕疵,并不敷以清扫明中叶富溪程氏宗族文书中确有宋代户帖留存的实情。实践上,该文书题为《徽州息宁县途引》,由于实质本是息宁知县夂箢干人汪胜带着公函前去开化县打点立户手续,只是正在抄写汇编经过中误将文书名“途引”混入政区名之间。
正在途引文书之后便是南宋户帖。通过昔人商量,能够确认宋代户帖属于官府宣布、用于认定土地产权和钱粮的文献。同时,另有学者提出户帖正在南宋渐渐被砧基簿所庖代,绍熙朝之后户帖不再产生正在传世文献的记载中的睹识。笔者认为这只是文献纪录所爆发的错觉罢了。南宋户帖和砧基簿的干系,颇似明清时间的土地税据( 越发是契尾、推税票) 和归户册的干系。税票和归户册并行不悖,非取代干系,官府正在考核财富时,以归户册为轻松易行罢了。同样地,当户帖还停滞正在产税阐明文献阶段时,其与砧基簿的并行工夫大概陆续较长的一段工夫。若以传世文献没有纪录行为按照,占定南宋中后期户帖已被砧基簿所庖代,那么,朱元璋何故或许还原已消亡几个世纪的“户帖”之名并加以改制? 宋明之间的“断层”是怎么接续的? 这份南宋户帖恐怕恰是一个证据。
权县事 据程尚书宅竹山县知县位干人汪胜赍息宁县牒称,昨来本使宅新竹山知县位,买到本县崇化郑悔等桑地等,乞招割产税,立竹山知县户,逐年输纳,乞给户帖照应事。奉判给,须至给户帖照应者
一割郑悔户,土名高岭二等平桑地二角一十一步,又二等平桑地一亩三角十步,火人基地二角五十三步,合起产钱七文,绢三寸,分监九勺三抄,绢一寸二分,加四贯五百八十文。
官田户帖式样应蕴涵三方面实质: 田主姓名、乡贯; 田产的坐落、千字文编号、四至、土地等第; 钱粮额等。集体来看,这份南宋户帖抄件正在式样、实质上与传世文献记载较为相仿。即使是该户帖的实质( 如财富坐落等) 是明代富溪程氏伪制的,却仍可响应出当时存正在宋代户帖原件,不然明人是很难凭
空捏制出一份与前朝样式相仿的户帖。为了进一步占定富溪程氏所誊抄保存的户帖之确凿性和价钱,咱们必要纠合其他文书的相干消息归纳视察。
其一,户帖的宣布经过。这份户帖的宣布,是息宁富溪程氏正在邻县购置坟茔财富的结果,属于推税归业本质。协定所载土地相邻,订立年光相隔两年,能够以为是连续采办,扩展坟茔。不过,户帖的申请和宣布,却是正在三年之后。其道理应与户帖正在宋代钱粮编制和产权生意中的脚色转变相合。
北宋的户帖要紧是官府对丁口事产的主动考察,具有税收依据颜色。北宋初“诏诸州版簿、户帖、户钞,委本州判官录事掌之,旧无者创作”。线) ,“诏,自今逐年两税版籍并仰令佐躬自勾銮点检,勘新收旧管之数。民有典卖析户者,验定旧税,明出户帖。”南宋初,朝廷也哀求父母官府实时颁给户帖,行为产权的凭证。绍兴二年( 1132) 闰四月三日,右朝奉郎姚沇言:“欲乞朝廷行下诸途转运司相度曾被烧劫行止,失契书业人许经所属州县陈状,本州行下,本保邻居依实供证,即出户帖付之,认为长远照验。如本州、保邻居作情弊,蓄谋邀阻,不为依实勘会,及本县人吏不即时给户帖,并许人越诉,其合干人重置典宪。庶几民间物业,各有照据。从之。”这该当是
可是,很速从朝廷到父母官府就将户帖视为敛财手法,任意出卖。绍兴五年,“诏诸途州县出卖户帖。令民间自行开具所管地宅田亩间架之数,而输其直,仍立式行下。时诸途雄师众移屯江北,朝廷以更改不继,故有是请焉。”又如,“近闻诸处米谷皆贵,钱亦困难,是以小民重困,究其以是,两年之间,折帛、预借、户帖之类,众起睹缗,一州之间亦不下数十万。”如许一来,户帖实质由庶民自立陈报,缴纳必然用度便能够获得官方确切认,乃至正在战时财务危机之时滥发户帖。跟着南宋政权的结实,一度试图还原户帖正在北宋工夫的钱粮凭证性能。绍兴十六年规则: “诸典卖田产应推收税租,乡书手于人户契书、户帖及税租薄内,并亲书推收租税数目并乡书手姓名。”但此时的户帖仍然演化为自我呈报之文献,与朝廷重筑赋役征派编制的方针相悖离,并不敷以担保赋役的有用运转。是以,正在绍兴土地司理之后,砧基簿正在南宋渐渐流通,该当是官府通过测量土地获取相对精确的钱粮数字。
因为户帖关于父母官府仍有必然的敛财性能,况且较之整册的砧基簿,孤独的户帖便于颁行给一面收执,实时响应土地产权的更正,因此户帖并没有被砧基簿齐备庖代,仍正在民间社会行为土地生意的凭证,但并不是须要文书。正由于如斯,富溪程氏没有顿时向息宁和开化两县呈报土地生意情状。正在咸淳元年开化县“推排专局”宣布给付坟仆的自承由帖文中,户帖和砧基簿也是并行的( 详后) 。
其二,户帖上的户名。这份南宋户帖上挂号的户名是“程竹山知县户”,是以任官阅历行为挂号土地的拟制户名。但担当竹山知县的是程汝砺之弟程汝迁,并非汝砺父子。这显明是借用同宗族的官职而自称为官户。南宋时,民间订立生意协定( “契书”“干照”) 时,流通将官衔行为户名,《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就有相干纪录:
黄知府以朝奉大夫知筠州,所立契书曰县丞,曰知县,曰通判,皆知府所历之任,曰县尉,曰主簿,曰将仕,皆知府所生之子,本来一户。参对干照,并有可考。今虽不存,其干人任庆乃言,本官睹今义居,未曾说明。
民间何故热衷运用此类官户之名,冯剑辉提出的注脚是通过借用官绅身份,能够争取到官户正在税收上的优惠,“两契钤印朱批的代价都低于契内实践生意的价钱,即是明证”。⑥ 对此气象,《名公书判清明集》还援用相干公法条规实行注解,“朝奉大夫系是正郎,为从六品,可占限田二十五顷,死后半之,计十二顷半”。可睹,运用官户的要紧方针是知足占限田之必要,为正在异地采办田产供给合法之标识。
《合编》是诉讼档册的汇编,程氏家族会有采取地收录对己方有利的文书,但从中也能够看到南宋至元代开立寄庄户之后的保护机制,要紧包罗相干文书证据和职员。
富溪程氏除了保存协定文书原件,还列有财富清单,题为“搞抄中书公官印支书,内载高岭坟产事目”,后有小字注解是“宋景定五年( 1264) 甲子六月三日请官钤印”。清单所录高岭财富共分三项。第一条特意提及“其坟四去官步有木植,子子孙孙不得盗砍及凌犯盗葬,如违准不孝论”; 末尾还再次夸大“以上三号并两位众存荫墓及与守坟人住歇锄作,子子孙孙不许盗卖,如违准不孝论”。这
些实质是正在寄庄户建树数十年之后再次确认产权,并具有家族规约颜色。这份私家文献被以为是中书房东要先人、中书舍人程骧请官盖章的。为何正在此时变成如许的文书? 大概与当年贾似道乞求将推排法行之诸途相合。
照对本县准使府帖,备恭奉朝省提醒,举办推排,务令实正在,如有隐漏、诡挟、飞寄,定照常平条令践诺。本县除已行下诸都互助保甲,今据各都申到外,合出给自承由子,付官民户。仰便照己发式样,立土峰牌由,伺候都保审实,如式书填草由,付人户收执,凭此各置砧基两本,将户内但干财富开具,并行自佃税色于内,不行画冥,听从都保从巨细保甲里辖保明付之。总督实正在点
对,保照缴纳于县,印押一本,留县一本,参对草由,换给真由,并付业主长远收执。如外州县客财富主,不正在本县,即仰佃、干执催,一体践诺。却与宽限办集空无产之人,即称无产睹住,何人地屋,或佃何人,田土亦仰从实供具。限五日先次缴申元由,亦须都保保明。从总督类申,不得违滞者。
“推排”即是考察核实民户的户口、物力情形,然后据此征派赋役。北宋时,就仍然确定了每三年按期推排以均匀赋役。欧阳澈言: “推排本法,每三岁会人户于州,俾共赐正之,曰今某家富,某家贫,计其起落而增损之。”到了南宋后期,陈耆卿则指出,推排已历久未定时举办,“三岁一推排,此常式也。今或至十年而不讲,是使民之患苦无时歇也”。
贾似道当政时的推排被以为是“简略的经界法,按照原有的图籍,查对土地的面积”。元人对此评论道: “亡宋嘉定以经界为名,咸淳以推排为目。近岁郡邑之贤守令亦尝以司理合并为事者,虽所行之法区别,然皆莫不欲实田粮、均赋役,爱民之意则无区别也。”而时任户部侍郎的季镛比照了经界和推排的分歧: “盖经界之法,必众差仕宦,必悉集都保,必遍走阡陌,必尽量步亩,必核定等色,必纽折计等,奸弊转生,久不迄事。乃若推排之法,可是以县统都,以都统保,选任才富公道者,订田亩税色,载之图册,使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罢了。”经界和推排都必要都保人役参加,前者必要履亩测量,后者则自下而上审定田亩税粮即可。以是,开化县置有推排专局,兼顾各都保甲,发放“自承由子”并“总督实正在点对”。
咸淳元年监察御史赵顺孙言: “推排者,委之乡都,则径捷而易行; 自实者,责之于人户,则散漫而难集。”这是由于,乡都留有嘉定经界此后的“副籍”,只必要“按成牍而更业主之姓名”,以是“稽其亩步,订其主佃,亦莫如乡部之便也”。那么,民户自实的“自承由子”聚集到都保,便可核查完毕。同时,还规则“如外州县客财富主不正在本县,即仰佃、干执催,一体践诺”。这里的“佃、干”即佃人( 佃仆) 和干人,都被视为推排等事宜的代办人。“程竹山知县户”便属于跨县寄庄户,依托这两类代办人应付相应事宜。
正在前节所引协定、户帖中都产生了“干人”一词。干人正在代办土地生意、钱粮挂号等项事宜具有主要感化,正在北宋即已产生。如“今每保欲共募承干七人,人每月给雇钱千五百,隶保正,秉承文字,催税租、常平等钱”,这里的“承干”便是保甲雇佣的代办人,负有催征地方赋税之责。而正在元代文献纪录中,干人的脚色更为明显:
至元三十一年( 1294) 御史台咨,奉中书省劄付,准江西行省咨该,先为随处讼事差税户充货仓官攒典库子人等,放富差贫。本省与行台监察等一同完议得,南方税家子孙相承,率皆不晓事宜,唯以酒色是娱,家事一委干人。归附之后,捉充货仓官,并不谙练钱谷,又不知晓书算,失陷官钱,追陪之后,破家荡产,亏官损民,深为不便。
可睹,干人正在南宋境内( “南方”) 很是广博,往往行为大族后辈的税务代办人。入元之后,干人被取缔,而这些大族被充作货仓官,却不谙赋税事宜,败尽家业,赔本朝廷财务。
坟仆的人身依靠干系远远强于干人。招募防守坟茔并假寓邻近的仆役,是宋元时间徽州家族常睹的做法。叶显恩通过实地视察指出,宋代即已产生坟仆的气象,“这种栖身坟边,以护坟、佃种为业的守坟仆,不停糟粕到解放前”。富溪程氏的几处坟茔均置有坟仆: 《高岭录》的嘉定十三年程学正买郑悔地屋契特意注解此次生意包罗了火人屋地; 《厉田录》中列有各号土地清单,此中二处“夏田”是赡茔田,“以其租谷供守坟人,子子孙孙不许交苗盗卖”; 而正在宅兆右侧“制瓦屋三间,四围落头,装折门窗户扇动用,并是祖父手起制,移李九父子住歇。已具前项田苗提供守坟人,仰子孙屈从,不得擅卖守坟屋宇”。坟仆不只守坟,景定五年的官印清单中还纪录了他们代纳钱粮的职业: “宝庆元年立房州竹山程知县户,收税十亩输官,每年系守坟人力刘四二收苗利,自行输纳”。
为了反响开化县的“推排”,坟仆刘四二等人正在咸淳二年提交了《坟仆供报屋产状》:
徽州途息宁县前知房州竹山程知县宅守坟家人刘四二,今具本官知县户元买山地桑地宅兆住屋等土于后:
一、元买郑悔等七十八号二等山桑地一片,计二角一十一步,正在土名高岭里。空桑地系刘四二锄做采摘。东郑邦才山,西徐子祥地,南余官人地水流归内,北自火佃人住地。
一、元买郑悔等七十六号二等桑地一片,计一亩三角一十步,正在土名高岭里。空桑地系刘四二锄做采摘。东郑邦才地,西徐子祥地,南自地,北自地。
一、元买郑悔等七十五号住地一片,计二角五十三步,系刘四二住歇。东郑邦才地,西徐子祥,南自地,北自地。
一、元买余监税茆山一叚,土名高岭里邵大坞北头山二坞,睹系刘四二看守,立养木植阴坟空山,元收税十亩。东至大降,西至本宅山脚,南至黄土穴横过郑悔出卖地为界,南至徐百三祖后陇水归内者,北上至陇分水及至郑公佐山下及郑悔出卖地。
一、本官程知县兄十五宣议埋葬前项山地内。咸淳二年正月 日,具供人刘四二状。
刘姓坟仆的要紧生活是倚赖程氏供给的土地,正在宅兆周边假寓和种桑。而他们自我界说的身份是“守坟家人”,须要条件是招认主家开立的寄庄户,并报官挂号相应的土地财富情状。
不过,与诸众族谱和口头传说寻常,坟仆的招募与投身文书并未产生于《合编》之中。现存相合于佃仆的协定文书群众鸠集正在明清工夫,“但称始自宋元,材料似嫌不敷”。已发掘的卖身契阐明了元代产生了庄厉意思的“宁邦世仆”。而《高岭录》和《厉田录》收有三份元朝佃仆协定的抄件,添加了早期佃仆文书的类型和实质。元朝皇庆二年( 1313) ,高岭刘氏坟仆失火烧屋,从主家程氏领钞复制。当时是程骧( 中书公) 和程雄飞( 制置公) “给钞而重筑之”。该文书显着记载了佃仆“住主屋”的特色,进一步深化了富溪程氏对开化刘氏坟仆驾御的证据。厉田东充则由于李九孙( 七五) 损坏家当而更调坟仆为吴百、吴三太二人,订立了大德元年( 1297) “瓜代看守文书”。其它,程氏还正在厉田招募了新的坟仆,如至顺四年( 1333) “元郡马定公批与张染匠长养耕种票”,定公乃骙曾孙、中书舍人骧公侄曾孙。这三份虽不是初始文书,却或许解释徽州世代相传的坟仆早正在南宋即已产生,并正在元代得以延续。
总体而言,从南宋中叶到元代,富溪程氏盘绕文书和代办人创设了对寄庄户的保护机制。他们保全的文书证据是较为完备的。越发正在咸淳推排中,高岭寄庄户获得了官府的再次确认。程氏正在农村四周以“干人”代办事宜; 而关于跨境的寄庄财富,更直接的代办人是坟仆。宋元工夫,富溪程氏对坟仆的驾御较为巩固,两边名望显着。
富溪程氏以文书和代办人变成的寄庄户保护机制正在明初都受到了影响。一方面,新朝确立了新的赋役轨制,有“田不出都”的相干规则。先前界定寄庄的范畴从寻常所以为的县、乡间降到了都,从而创筑了大批的新寄庄户。另一方面,户籍、财富的挂号也具有新的文书格式和哀求,给取利者供给了轨制上的缝隙。比如,《高岭录》中齐备没有洪武四年户帖的情状,频频提及的惟有洪武初年“测量水旗”。重地籍轻户籍的文书情状,本是寄庄户特征。但少许主要文书的缺失,也响应了新的赋役轨制对旧有寄庄户死活之影响。新制和坟仆侵夺的联合感化下,富溪程氏的跨境财富一度处于濒临失控的角落。
明代黄册轨制的前身是户帖。户帖本属于下行文书“帖”的一种,有“户给之帖”之意,是官府颁给群众的赋役户籍凭证。宋元时间户帖的性能,肖似于明清时间的推税票,都是显着生意两边的田赋额度; 又因为是官府颁给,亦具有土地产权阐明书之本质。明代,朝廷正在原先户帖挂号的根蒂上,创作出人口事产挂号合一的新式户帖文书。最明显的符号便是明代户帖以家庭为单元,详明挂号了丁口的情状。比拟而言,其财富挂号的性能彷佛有所弱化,并非每项田产都详明挂号,惟有全户的总数。这也是后人将其视为户籍文书的启事。栾成显凭据现存实物以为,户帖的一大符号是其“所载又有事产一大项,其下分田产、衡宇、车船、孽畜等。对此,寻常合于户帖的文献纪录众未提及”。无须置疑,恰是这些事产项目,成为咱们占定户帖与黄册承袭干系的证据。但从更长时段的名称、源流来看,户帖正在宋代便是一种财富挂号文书。是以,明初户帖是介于宋代片面财富阐明书与明代正式黄册轨制的过渡样式,既为明初社会经济治安整理供给了一种简明的挂号文本,又为往后体例挂号人口事产并编制册籍奠定了根蒂。
可是,富溪程氏正在出示各样有力证据时,并未能拿出明初户帖。从洪武清丈挂号户名的情状推想,正在地坟仆刘氏大概正在明初户帖颁行之时得以挂号正在案,才有大概乘隙获取鱼鳞册( 大概也包罗黄
明初天下很众区域都实行了土地测量营谋,留下纪录最众的是浙江地域。开化县九都也有相应记载,即《高岭录》从当时的鱼鳞册中抄绘了相干财富的六幅图样和消息,题为“洪武测量水旗”( 参睹图 1) 。这几处土名分歧为“高岭”“刘家住基”的土地,均挂号为刘姓的“粮户”名。名下还标注“佃人自”“佃自”等字样,解释立户人自行佃种。《厉田录》也抄写了“明洪武二十四年踏磡算帐田产山图”的文字消息,此中一处土地为: “容字七百卅六号,田伍分八厘三毛,土名东充。睹业程帅干,东张山,西同宗山,南金田,北山。佃张来之”。业主名称“程帅干”,正在《高岭录》元代的领钞复制坟仆衡宇的文契中也产生了这一名号,即为程氏中书房先人程骧。租户之名为张姓,则是出自《厉田录》所载至顺年间新设的“长养”田园、山地的张染匠之家。
关于祖墓业户被挂号为刘姓,程超宗正在《高岭录》“自序”中提出: “我太祖高天子扫清中原,洪武十有四年,测量令下,里正余德明欺我隔省,竟以仆刘辛、刘磬孝、刘己顶名编画”。超宗的曾伯祖程贵同、程子美签名“理而治之”。两边正在洪武十九年订立坟仆还受税文书,展现了明初整理土地户籍挂号经过中所爆发的新转变:
开化县九都五保刘辛、刘孝,上祖刘四二住到徽州息宁县二十都程贵问、程子美宅,开化县九都五保,土名高岭里邵大坞口坟庵屋地,看守十五朝奉程公坟茔。洪武十四年为上司测量田土,里长余德明等不肯立作外县附产户计,将前件坟山住地三号,该粮六升九合八勺立作刘辛孝户当官。所睹坟山地并系程宅祖业,刘辛孝家住歇,苗利解官,凡遇官府再行编排黄册,自合推还本宅,立作程贵同、程子美户,附产解官,不敢异词。其坟刘辛、刘孝子孙长远看守,不敢凌犯。今恐无凭,立此文书为用。
洪武十四年恰是明代正式实行黄册轨制的起始,也是实行土地清丈的年份。开化县里长余德明等没有将程氏立为“外县附产户”,将坟山住地的税粮归入“刘辛孝户”,即前述洪武测量水旗所载户名。阿风指出: 明朝初年的土地挂号,更改了众存墓产与墓祠型寺观原有的产权干系,酿成了墓产挂号与约束的细分解。其符号便是将宋元的拟制户名改为以实正在人名行为户名,将宗族众产挂入或人名下。高岭财富户名从“程竹山知县户”变为“刘辛孝”户,便是收拢轨制规则的破绽,以及跨省隔属的消息迟滞,将业户更调为实践谋划者的姓名。
这份还受税文书的订立解释富溪程氏收回了跨县财富的税户,并将户名还原为程姓。按规则,应不才轮黄册编制时( 洪武二十四年) 得以改名。但凭据程氏自述,“永乐改元,立子政庄户,睹耕册”。永乐元年( 1403) 也是黄册制册之年,但这里所谓的“耕册”意思不明,彷佛也可指代土地册( 鱼鳞册) 。歙县方氏家族的公产也是正在永乐年间更调户名。洪武四年,方氏家族的真应庙产权挂号正在方兴户的名下。为了厘清公私税赋责任,方氏不再将该公产挂号到简直人户名下。“永乐间,族之贤士大夫增置祀产,五十世孙广西佥事如森惧税赋之未善,因尽更真应庙名,改签鳞册。”②这就显着注解户名的更调是正在鱼鳞册上。
富溪程氏的寄庄户还原之后,也变成了渔利的空间。永乐十二年汪声远寄税文约仍然阐明此时确立了程氏户名为“程子政户”,而本地汪氏一度将财富寄于其下。
开化县九都汪声远等,昨用钱买到本都汪妳儿、郑康二等田土,共计卅二亩三分。为因无钱运用,于上年节次凭刘付平将前项田土转卖与邻郡息宁县二十都熟识人程齐贤边,得去时值了当。总共税粮,永乐十年于各户内交割入程子政户。今来自己工因要钱运用,兼不是便业,将原得田土退卖回还同宗,自己当领去,原价尽足。总共税粮睹正在程子政户,其一应该差输征税粮,同宗照依田亩验收应该,不致推故累欺。永乐廿年过割之日,自行照依原推田产数目收入本户,即无存留自己户内。今恐人丁无凭,故立文约为用。
因为富溪程氏正在开化县开立税户,可为相干土地依靠寄税供给空间。汪声远等人购置的同都汪妳儿等人的开化县土地,是此前连续卖给富溪程齐贤,并正在寄庄户程子政户下交粮。值得提神的是,这份文约正在外述上的抵触之处。一方面,汪声远自称“昨用钱买到本都汪妳儿、郑康二等田土”; 另一方面又说“今来自己工因要钱运用,兼不是便业,将原得田土退卖回还同宗”。这里的“自己”扬言土地不是“便业”,该当是息宁富溪程氏。而卖回的“同宗”该当是汪氏,即初卖人汪妳儿等。这 32 亩 3 分的土地和相应税粮本正在永乐十年交割入程子政户,但此时并不是黄册编制之年,以是生意后,必要正在程子政户内以寄税格式保存。而汪声远自称“永乐廿年过割之日,自行照依原推田产数目收入本户,即无存留自己户内”,这里的“本户”和“自己户”的涵义显明区别。“本户”对应的是“同宗”,该当是指汪家; 而“自己户”和“自己”相仿,既是指汪声远本人,也代外了富溪程氏。据此占定,汪声远该当是富溪程氏的代办人或者具有奇特干系,正在程子政户下开立户头,依靠此中。如协定所言,汪、程两家本是“熟识”,正在程子政寄庄户下,土地行为两边“无钱行使”时的生意物频频流利,但税粮之责则颇为显着,遵守黄册十年一轮周期商定征税和寄税义务。
这份寄税文约另有刘氏佃仆行为中人的纪录: “于上年节次凭刘付平将前项田土转卖与邻郡息宁县二十都熟识人程齐贤边”。正在协定末尾,刘付平又以“睹中”身份订立。往后的成化三年( 1467)《付守坟家人刘氏众等录竹木合同》中也产生了刘付成、刘付寿等姓名。从姓氏和行辈来占定,永乐十二年协定中即有开化正在地的刘姓佃仆行为田爆发意的中人。
同样是正在缔结还税约的洪武十九年,程、刘两边还订立了《坟仆刘氏众等贺节迟甘还文约》。这份文约的后台,据程超宗自述,“刘仆子孙寝盛,贺礼渐违,二公复欲理治之,辛孝自咎,遵旧章丐免”,注解刘姓坟仆正在阅历了历久的假寓发扬,人丁已初具周围,正在地方变成了必然的权势,不再知足于守坟供纳和代纳赋税等事宜。为了强化对坟仆的驾御,当年富溪程氏前来省墓时,商定“如遇雨雪,可是正月”,必需将贺礼送到主家,“再不敢疏违”。
固然《坟仆借钞立还地文书》和洪武二十七年买刘辛方单注解当时程氏还操纵经济上的上风,正在开化县延续斥地财富周围,但两边的差异有所缩小,刘氏正在开化县也有必然的财富根蒂,两边是正在名望公道的根蒂上,缔结生意协定采办土地。至于成化三年的《付守坟家人刘氏众等录竹木合同》,哀求刘氏“不得越界摧残”,则解释此时刘氏操纵地缘上风,获得较大的发扬,两边必要显着财富领域。
相较之下,息宁县厉田东充的各姓坟仆的发扬势头不如开化高岭刘氏那么赶速。张染匠后裔张来之等人竟正在永乐九年故绝,无人承受,遂转由邻居程伯祥照管。《厉田录》收录了程氏亲眷、五城村吴音童的信札,揭露了更调代办人的细节。程伯祥正在张姓绝户之后,控制了相应的财富以及相干文书,但他向吴音童响应了难以堂堂正正之情状: “原付张姓佃批,转付存照。彼思此乃前朝异姓之物,彼执未便,特托下戚送上,缴还宅上,另立佃批,付彼收执,庶使长远”。可是,诉讼档册没有收录新的佃批。而数年后,程伯祥之孙程添分盗砍东充坟茔的荫木,激发双发纠缠,立下了“坟仆程伯祥孙添分盗砍荫木甘还文约”,夸大程伯祥一家实为坟仆身份,而他们也招认: “身知理亏,愿偿时值木价银四两五钱。可念同宗自来与伊家看顾坟茔,莫要经官”。可睹,新的坟仆虽有侵犯之意,但气力不敷,仍需依靠正在巨室之下。
综观这一阶段,富溪程氏对寄庄土地财富的维持尚有必然的才智,并较为失败地从新设立了开化县的寄庄户头。行为寄庄户,程氏收执的文书要紧是鱼鳞册片断和各样协定,户帖、黄册等挂号户籍赋役消息的文本证据却是缺失的; 行为正在地代办人的坟仆,已初具家族权势,成为勒迫寄庄户便宜的潜正在要素。
《高岭录》、《高岭续录》和《厉田录》纪录的要紧诉官司件都发作正在 16 世纪上半叶( 参睹外 1) ,皆因坟仆纠缠惹起。《高岭录》直接牵缠到寄庄户的废立,其余两个案件的很众细节也与之相通,以是本节要紧以正德元年的高岭坟茔纷争为中央,接头明中后期赋役更始趋向下的寄庄户维护机制之更正。
弘治十八年,浙江通省算帐田粮积弊。刘氏贪图乘隙将高岭土地据为己有,遂谎称正在算帐之前曾假充寄庄,现主动澄清,希冀官府或许予以还原。富溪程氏实时发掘这一企图,发动跨县诉讼并正在次年( 正德元年) 蒲月获得乐成。六月,他们又呈请誊抄县衙档案,防备“正在官文卷,年深日远,腐破难存久后”,而将“由来文字并令给断文卷,告乞抄白,装潢印押”之后,就能够“庶使其后有所依据”。该申请获取同意,富溪程氏获取档册手本一份,并获得开化县钤印。
这宗名为“守坟家人谋夺坟产等事文卷”之前,最初全文抄写的是衢州府宣布给开化县的文书。明代中期,各地官府针对赋役不均的景象,展开了格式众样的更始步骤。通过文书揭露的公函行移情状,可知此次算帐源于湖州府的呈报和创议。从 15 世纪中叶到 16 世纪初,湖州府旨正在税亩粮额均一化的更始已走正在了江南各府之前并陆续了更长的年光。因为“随处田产,有官有民,而岁办粮额,有轻有重。未有无田产之税粮,亦未有无得业之田产”等各样缺陷,“非惟湖州一府为然,而杭州十府亦莫否则”,遂确立了由府佐杂与州县官亲身检查,校勘既有册籍中的不实之处,“将概州县都图黄册通追到官,厉加算帐”,乃至必要“沿坵履亩”,正在里书协助下亲身勘定。而全省算帐管事的时限很是急迫,正在文书发出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必需告竣。实践上,土地赋税的算帐很是繁琐,如斯之短的年光内,简直无法抵达理思成绩。算帐告竣后,制册送官,要紧实质包罗“每府县原额官民田产税粮共若干; 某乡共几图、官民田产税粮共若干; 图共几户、旧管新收、官民田产税粮共若干; 除名、开垦官民田产税粮共若干; 实正在官民田产共税粮若干; 今算帐出田产税粮共若干。俱要田段四至、坐落、字号知道,务使都图户总撒投合。”再由官府宣布联合印制的“花栏由帖一纸”,“永为执照,候制册年分,通行校勘”。
徽州文书中也有弘治年间算帐土地的线索。如弘治九年息宁县“抄写鱼鳞归户号簿”便是以洪武鱼鳞册为原本抄写,增添的注文暗示洪武后期至弘治年间的土地户主等消息之转变。正在针对高岭土地的纠缠中,富溪程氏保全下来的开化“洪武测量水旗”也外现了较大感化。刘氏的呈请正巧是正在“里老姚崇文”尚未进入本地查勘之时乘机发出的。这一点被程氏所觉察并正在诉讼中实时提出:“彼因里老未蒙前来会勘,是庆成等乘机冒作同宗绘图,致被起敬知觉,将前项实情具告本县,行提今到正在官弟侄刘□等。人人到官讯问,间是自身要得遮掩前情,又不对隐下前项真情,捏称忽被外省豪恶程起敬兄弟倚恃巨富,将看坟为由,率领仆伴人众,乘机本都投献本省惯讼富豪,广布情面,用钱买嘱里书,将本户原有税银诡入庄户,心起贪谋,将契书文约假做,无凭考察等项虚词具诉。”随后,知县委派里老等人与原、被告一同实地勘测,按照洪武鱼鳞册所载的字号、土地消息实行了复丈,“照依洪武测量水旗,系义字一千九百五十七、五分,一千九百五十九、五分,一千九百六十、一亩六分,一千九百六十一、二亩,一千九百六十二、一亩,一千九百六十三、一亩,共地六亩六分,一一测量,立四至”,由此确认是程起敬的产权归属,并绘制了详明的图形( 参睹图 2) 。
按照既有册籍消息实地查勘、复丈有纠缠的土地是官府常睹的核查格式。弘治十三年,徽州府正在治理侵犯地界案件发出的信牌同样如斯: “委耆老张侃、白叟张琰、里长许仲林亲临争所,揭查司理保簿字号亩步及李思俊原买契内四至亩步阔狭,一一勘踏知道,钉拨管业”。这类复丈只是个人确切权举止,但大概较之既有册籍刊登实质更为精准。
将图 1 和图 2 对比来看,同样的 6 处地块,映现的形态不同很大,发挥的手艺本领迥异。正德复丈的新图区别于洪武鱼鳞册的分块舆图,而是将总共坟茔景象和地块都详明标明,更能直接响应产权的归属。各地块的鸿沟也有很大区别,剔除了刘姓产权的消息,更调为郑姓、张姓等。大大批地块的面积褂讪,都相沿了洪武时的数据。惟有义字 1962 号从洪武时的 4 亩改为新丈的 1 亩。该地块实为坡度较高的山地,洪武时分为 16 块,该当有梯级区别,而正德复丈时则很有大概实行了折算,以是面积有了很大缩水。
正在确凿证据眼前,刘氏只可招认朽败。他们正在四月二十日的供状中招认,此前诬蔑程氏“心起贪谋,将契书文约假做,无凭考察等项”都是自我捏制的“虚词”。知县宣判的同时,两边订立了“守坟家人刘容复赁屋地约”,再次确认了刘姓历久行为坟仆的身份,并载称: “今为旧年浙江从新算帐里[甲],容等不对,将主屋地僭冒同宗各户名目,画号填图正在籍。主宅知觉,赴县告理,行提容比及官,审出实情,供结知道,覆令出屋,容等志愿托凭本都郑德泰、余广等,吁请再行复立文书,如故赁住”,同时还还原招待主家祭扫、按亩交纳地租之治安: “其地洪武年间水旗四至无讹,前项住地庄户税粮,主宅自行输纳”。
《高岭续录》的纠缠发作正在正德七年,往后富溪程氏又正在嘉靖五年续买刘容、刘责宁等人的山一
段。隆庆四年,开化县实行土地清丈,程氏实时向官府乞求宣布执照,将高岭新旧坟产一并画图,其方针便是“既往之迹昭然,来日之患莫测,今蒙测量,一番更新。缘此敢将坟山地段原委至止画图,乞赐批照印钤,恩及九泉,感哉何极”。这也是延续了正德元年大幅集体舆图的做法。结尾另有一份天启四年算帐底册( 实征册) 的抄写,保全了较为完备的地籍赋税消息。
息宁境内的厉田东充宅兆纠缠则发作正在嘉靖十四年至十七年间。《厉田录》也记载了官府对告争田山的治理格式,同样是按照洪武鱼鳞册实地踏勘: “未经行勘,随蒙帖委歙县刘县丞押带原被告犯前到告争山所,拘集两图排年吴玄贵、吴寄中等,并山邻朱希先等,眼同原、被踏勘揭查洪武保簿,取据两图排年、山邻,执一归结,随将勘遇启事绘图回呈翟同知处”。最终判断也是“程添益田字号,照洪武年间官印保簿,各自管业。各照前项字号,洪武官印保簿,各自管业”。可睹,正在明中后期洪武鱼鳞册不停外现着主要确切权感化。
《厉田录》除了抄写鱼鳞册相应地块以外,也纪录了该族对这些地块其它绘制了肖似《高岭录》的大幅集体山图,分歧是“明洪武二十四年踏磡算帐田产山图( 另有大幅) ”和“万历清文算帐田产山图( 另临大幅) ”,都对应着徽州正在明朝洪武和万积年间阅历的测量营谋。富溪程氏实时地接收万历清丈的数据。《厉田录》还记述此时更改了土地字号,“厉田东充‘容’字改作‘量’字”,恰是将都保字号改为都图字号; 以及测量人役的姓名,“十图睹年里长金珊,都正黄榜,刚正程日新,书手孙英,画手朱礼,量手金社贵,算手汪林”。这些都注解程氏一族对新丈鱼鳞册消息的珍视。
至于中书房各先人的墓茔,《高岭录》正在卷首摘录了清丈功夫的万历十二年三月程偁等 18 人工首的家族应对合同:
立合同人,程偁、程俸、程星、程浚、程源等,为敦本防御、保全世墓事。同宗自后唐始迁至今二十余世,六百余年,祖墓之正在浙江开化县者一处,正在本府之歙县者一处,正在本县二十三都者两处,正在二十九都者一处,正在本都者十有一处。今奉清丈,已将开化山地以裔孙程启洁为户,二十九都田产山以裔孙程汤为户,合收其正在本乡山地祀田,俱立钟灵祠户及程筠四户佥收,历世相传,幸尔无恙。吾人之有今日者,恃此罢了。然视虽四户,契则分收。观支裔之日繁,况流俗之岁异,窃恐人贫奸出,事久弊生。脱一抔之或失,虽万死而奚裨。思患不防,焦烂徒悔。惟律法厉弃尸、卖地之条,且祖宗有毋许变卖之墨。佥议申立合同,共图守旧。如有不逞故违,献卖他人者,众当一心合力,执此鸣公,复尔后己。囚犯削名谱牒,欠亨庆吊,地归族众,价入公府。呜呼! 人皆有祖,祖皆有坟,祖宗所望于子孙,此祠墓罢了。稍有人心,当知所重,继自今始,务当岁时展省,彼此防察,战兢永保,勿致荒怠。用慰祖魄于地下,则子孙亦有无限之福。为此厉立合同,开列数目相同一十八本,永为子孙执守者。
抄写者对此合同评论道,当时“中书支丁繁境盛,济济锵锵,洵族中之昌大之时也”,家族权势不停强壮,以是正在清丈之后的万历十六年,程文潞正在起诉文书中声称“民间致讼,祠墓分炊,埋葬窎远,尤当爱惜。同宗宅兆,载正在合同,钦蒙清丈,幸保无虞”,为了“奸悖不萌睥睨,枯骸得沾恩典”,又乞求官府颁给执照。由此获取批词: “世守者孝子,盗卖者恶人,敢有不肖,许执此告究。”
这份合同还显示,万历清丈时,寄庄户名都有所调理。开化县高岭寄庄户从永乐元年的程子政户改为程启洁户; 厉田东充的寄庄户从洪武二十四年运用先人之名程帅干,改为程汤户。由此可睹,寄庄户虽为代外公产的拟制户名,其名称也会随时调理。同县的二十一都一图太塘程氏家族也纪录了正在歙县和其他图的寄庄户更调户名之情状: 洪武二十四年,“我族为莲堂立三图程芝户,为葛坑立歙[县]二十五都程彦瑜庄户”; 永乐元年,“我族为莲堂立三图程延寿户”; 永乐十年,“我族为莲堂立三图程琏户”; 到了永乐二十年,“我族为祖墓设立二图程福缘户,歙二十五都程士清庄户,为莲堂立一图程匮户”,莲堂的户籍转为程氏家族所正在的一图; 天顺六年( 1642) ,“我族为莲堂立汪梅户”; 成化八年( 1472) ,“我族割莲堂产税入二图程福缘庄户”,莲堂的钱粮并入二图祖墓寄庄户,往后没相合于寄庄户的纪录。这些更正都是发作正在黄册大制之年,莲堂户名更正 4 次,歙县二十五都的寄庄户转变户名 2 次。由此来看,寄庄户的户名会正在黄册更正和土地清丈期间有所改动,要紧道理是驾御寄庄财富的房派和简直一面的承替。程启洁之名,曾正在正德初年诉讼档册中以实正在人名产生,正在快要一百年之后成为高岭寄庄户名,便是后人以先祖之名挂号入册。
原先正在宋元时间行为代办人的坟仆,正在明代则成为勒迫寄庄财富的要紧要素。寄庄诉讼成为海外的息宁富溪程氏与正在地的坟仆家族的经济气力和社会收集的顽抗。高岭坟仆刘氏已正在明中叶时具有必然的经济根蒂,正在官府挂号有正式的户籍和税粮,故而贪图将寄庄坟山混入此中,并扬言程氏税粮周围不如本人。是以,他们或许正在正德元年和七年两次掀起跨省纠缠。正在衢州府颁布算帐田粮布告后,刘氏便以为这是侵夺坟产的契机,向官府提出如下来由:
永乐元年制册,程子政故祖立一庄户,惟有米一升三合,彼有同宗太祖刘辛等,已故,将地税六亩六分,该米七升,诡入程子政故祖寄庄户内,递年该纳秋粮二税,俱本户自行办纳,递年粮里可勘。今蒙上司算帐田粮,为此冒罪具状,望明首告乞赐,容令依例自行插号,伺不才次制册,收并入户,应纳粮差,实为民便。
因于永乐年间充任里长,田产毁卖,胆寒当差,止有前项苗米,诡入邻界息宁县廿都六图程子政寄庄户内,粮税系同宗办纳,递年粮里周知。近送上司算帐田粮,诚恐查出前弊,同宗将情具首本县。蒙批,里老姚崇文等踏勘,看令重画知道。忽被外省豪恶程起敬兄弟倚恃巨富,将看守坟为由,率领伴仆役众,乘机来都投献本省。惯讼富豪,广布情面,用钱买嘱里书,将本户原有税粮,诡入庄户。心起贪谋,将宋朝年间假作契书文约,无凭考察,架布虚情,指控同宗故祖系伊守坟奴婢,一概讹占前项地段。同宗自祖到今,并无守坟奴婢工作。思得恶豪既称洪武年间买得前业,况祖上系伊守坟奴婢,彼时何不将故祖作伊寄庄为户,却乃听令以作本县九都二图民户立籍,情弊可勘。切思承祖插号测量地段、衡宇并续置桑地,与伊即无相合。
明代刘氏家族正在开化独立置有田产,并正在人口事产的准则下,被编为里长户。这两点,无论是官府仍旧富溪程氏,都没有抵赖,程氏乃至正在讼状中将其称作“强仆”。这注解刘氏具有纳粮当差的里甲户籍,正在赋役身份上是与程氏平起平坐的。
同时,刘氏也招认富溪程氏正在开化县筑立了程子政的寄庄户。但他们借着正在地税粮远远众于程氏寄庄户的条款,哀求将高岭田产“依例自行插号,伺不才次制册收并入户”。来由便是: 刘辛等人先前“将地税六亩,该米七升,诡入程子政户故祖寄庄户内,递年该纳秋粮二税,俱本户自行办纳,递年粮里可勘”,通过诡寄的格式,将高岭田产寄入程氏户名之下,但仍有独立完征税粮。其道理是“永乐年间充任里长,田产毁卖,胆寒当差”,希冀把田产挂靠其他户名之下,下降户等,避免再度担当里长之役; 而寄庄户差役较轻,遂成为寄税的破绽。他们还矢口不移,只将六处田产挂入程氏寄庄户内( “止有前项苗米,诡入邻界息宁县廿都六图程子政寄庄户内”) 。如斯一来,刘氏从新筑构了这几块土地的由来,其坟仆的身份也变得混沌不清。
正由于刘氏是里甲编户,开化知县、衢州知府、浙东分巡道等官员正在公函中都没有直接采用富溪程氏的“坟仆”之说,而将其称为“九都二图刘庆”,或径呼其名。直到最终判断并颁给执照等阐明文书时,才有“守坟人”之称呼。而里老姚崇文、张善伟等原委考察后向知县禀告,显着揭示刘氏的方针是“近因旧年奉例算帐田粮,有刘广成等要脱守坟名目,预词首告”,才使得官员们关于刘氏身份的描摹有所偏倚。但无论怎么,较之恶名化的奴婢,“守坟人”仍是较为中性的,更切近代办人的本质。是以,富溪程氏所声称的“坟仆”,仅是操纵人身依靠干系贬低对方身份,创筑社集会论,主观性较强。
而厉田东充的坟仆程添益自称“系廿九都十图军籍”,绝非寻常的奴婢。坟仆家族正在第一次高岭案诉讼时,没有联络地方差役职员,一年之内便遭败诉。而往后他们或勾通开化县“刁豪”粮长汪余四砍伐坟木、强拆高岭墓祠并盗葬新坟众处; 或正在厉田东充案的诉讼经过中向坊长邰永隆贿赂、让白叟方仲明等人翻案,变换口供,导致该案延宕三四年之久。
行为获胜方的富溪程氏,从一入手下手就操纵地方社会收集维持本身权利,众次往还他县也必要足够的财力助助。《高岭录》卷末另有一份题为《送息邑程氏诸君讼明旋里序》,为开化本地姚洁祥撰写,由十名霞山汪姓“朋侪”馈遗,还扬言他们与富溪程氏“有通家之谊”。探讨到前述档册中的里老为姚姓,汪姓则是自宋代此后便是程氏“干人”并有明代寄税记载,能够思睹,富溪程氏的社会往还收集仍然越出徽州境外,抵达开化县北乡。这却也是刘姓正在诉讼经过中所提及的程氏“广布情面,用钱买嘱里书”之气象。可睹,开化北乡的姚、汪等姓很有大概正在此案中肆意协助程姓,从而取得这场讼事。
寄庄、诡名等固然为官府算帐钱粮创筑了必然的烦杂,但却是民间通常土地生意、财富约束中的平常气象。正在本案例中,富溪程氏为徽州巨室,维护寄庄财富颇众失败纠缠、乃至一度合浦还珠,并非官方文献中的寄庄户八面睹光、随便控产之印象。
富溪程氏宗族保全了较为完备的宋至明清之诉讼书证,为咱们观看家族权势维持寄庄户及相干土地财富的要紧步骤供给了一个周密的案例。他们死力维护寄庄户,既有保留祖墓风水和产权、维持宗族机合之方针,更有追求很众非常经济便宜之方针。虽然正在具有宗族颜色的《合编》中没有太众直接的记载,但文约、诉讼中的寄税说辞也揭露出蛛丝马迹,显示了征税户籍正在地方社会的主要性。实情阐明,徽州民间社会对寄庄户的维护机制要紧按照协定、钱粮文书、诉讼卷底等组成的凭证编制,以主仆名份界定的社会干系实行维系。
程氏寄庄户的地权阐明文本相对周备,既有南宋的“远年契据”,也有咸淳推排、洪武清丈、万历清丈等众次田粮整饬的消息留存,另有众次向官府乞求颁给执照阐明、抄写诉讼档册并汇编成册等。这些都注解富溪程氏宗族对书证之珍视。值得提神的是,富溪程氏家族所持的书证有所偏畸。他们要紧控制的是鱼鳞册和实征册的相干消息,而关于寄庄户所正在地黄册的获取彷佛显得懦弱。从对坟仆刘氏家族的记述来看,他们充当里长,极有大概正在明初户帖和黄册税粮挂号上具有更大的上风。不过,寄庄户的本色便是土地占领,其正在确权中高度依赖鱼鳞册,而鱼鳞册往往控制正在册书、耆老等人之手,未必是里长单独掌控的。以是刘氏正在文书链条上不周备,缺失了合节的证据,虽能反复操纵轨制缝隙( 虚拟户名与田粮算帐) 侵夺财富,却频频失败。
和大大批徽州家族相同,富溪程氏操纵主仆干系来确立寄庄财富的代办人。但跟着坟仆( 佃仆)权势的强壮,成为财富侵夺的要紧勒迫要素。为了有用保留跨境的土地权益,程氏即使是正在诉讼乐成之后也没有随便地更调佃仆,而永远以贱民身份来对其实行局限,保留足够的书证应对诉讼挑拨。正在土地占领根蒂之上确立的身份独揽干系,也是他们尊重并维护的代办人机制。虽然寄庄财富未必都筑立了佃仆,但代办人机制该当是广博存正在的。
原文载于《中邦经济史商量》2021年第6期。限于篇幅,诠释部门有所删减,如有必要,请查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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